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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摊面积

发表于2015-10-26

公摊面积怎么算?哪些共用面积应计入分摊?哪些不应分摊?……因为这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问题,近期发生了一些业主与开发商针锋相对的事件。是什么原因导致事件的发生呢?有的是业主不了解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相关规定,有的是开发商了解规定打擦边球,但究其问题的根源,还是大家对于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太了解。

    近日,记者采访了黄冈市海星房地产测绘队负责人尹建社尹建社表示买卖合同销售面积是特指房屋建筑面积,它是买卖合同交易价格的计量单位,也是最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数据。了解了其计算规定和方法,购房人则可解决很多房屋交易方面的问题,并避免矛盾纠纷。

 哪些共用面积应计入分摊?哪些不应分摊?

 “按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哪些共用面积应计入分摊?哪些不应分摊?在规定里都有明确的说明。”尹建社告诉记者,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指设在栋内为本栋房屋服务的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的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栋内共有的楼梯间、电梯间、电梯井、室外楼梯等垂直通道及管道井、垃圾道等的建筑面积;②栋内共有的门厅、大厅、过(走)道、门廊、门斗等水平通道的建筑面积;③栋内共有的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等的建筑面积;④栋内为本栋服务设在地下或地上的变电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设备间等,以及其他在功能上为整栋、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⑤位于建筑物外墙中心线外侧的墙体;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主要有①设计为人防工程的房屋以及壁难层(间),或利用人防工程、避难层(间)的公共服务用房。②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中独立使用的车位、车库、杂物间等;③建在栋内或栋外,为他栋或多栋服务的变(配)电房、水泵房、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公共走廊、市政设施用房及为社区服务的公用房屋等;④规划批准的层高在2.20米及其以上的设备(结构)转换层;房屋中用作休憩、绿化等公共开放的架空部份;用作公共休憩的亭、走廊、塔等建筑物。⑤物业公司的经营办公用房。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层房屋共用面积分摊和商业用房的共用面积都比较大

 “有不少买了高层电梯房的市民反映共用面积分摊比较大,其实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尹建社表示,由于高层房屋设计时必须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含有电梯、电梯厅、合用前室、步行梯、入户门厅、过道、内走道等,因此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比较大。

至于商业用房的共用面积大,则主要是因为商业配套设施比较多,如:商业专用手扶电梯、商业专用楼梯、货梯、风机房等;而且商业楼梯、电梯、走道以及消防通道的设计要求不一样,比住宅面积要大,所以商业的共有共用面积比较大。

幢与幢之间的公摊面积可能是不一样的

“有的市民反映幢与幢之间的公摊面积不一样,这个也是有原因的。”尹建社告诉记者,因为各栋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共有共用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各套房屋的公摊系数。各栋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小,而配备的共有共用面积较多,相应的公摊面积也会大一些,因此各栋房屋的公摊面积视该栋房屋功能区的套内建筑面积(参摊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相互的比例有关。

预售合同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一致

对于预售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尹建社则表示预售合同面积是根据开发企业提供的设计蓝图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算,房屋面积预测算是指房屋竣工前,房产测绘单位根据房屋设计图纸和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房产测绘技术标准,计算出房屋面积的行为。实测面积则是房屋竣工后,根据实际测量采集的数据,计算而得的房屋面积。商品房产权发证面积是以实测数据为准的。

 在采访的最后,尹建社表示现行房产测绘的主要依据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绘规范》,GB/T17986-2000
另外一个是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4]74号)文件。绝大部分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都在其中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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