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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治村官贪腐还需找“内因”

发表于2014-06-20

“苍蝇之腐有时不逊于老虎”,小官贪腐,损害干部形象,群众反映强烈,

 

社会影响极坏。如何让“苍蝇”不再敢腐?认为,加强对村干部的制度

 

,转变国家资源使用方式,发动群众,形成对权力的约束,才能防治坏

 

掉一锅粥的“苍蝇”。(6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村官不是官,却掌管着发放补贴、调解纠纷、申报低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的“大权”,产生的“效益”十分可观。再加上村干部缺乏制度,手中

 

的权力就有了“生产力”,不仅伤害群众利益,甚至触犯党纪国法的红线。

 

为防治村官腐败,可以加大力度对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整

 

顿,并加强对涉农项目和村干部的。


但有了制度,就一定能管住村官的“手脚”么?只能说,有和制衡

 

机制,对整治村官腐败会有效果。想想看,公务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就

 

很完善,可照样有“老虎”、“苍蝇”横行,照样有害群之马“钻空子”。

 

这说明,整治村官腐败,光靠机制“发力”只是“外部治疗”,要根除

 

贪腐之“病”,还得从村官身上找“内因”。


首先要明白,村干部由于条件所限,本身素质并不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

 

法上有“缺陷”。表现出来就是,在吃点、拿点、要点等问题上认识不足,

 

在自律和反省方面很差;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不一定按照规矩办事,往往跟

 

着自己的想法走,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这是村干部“先天不足”,需要加

 

强学习,提升他们的防腐拒变能力,也只有村干部自己“不想腐”,治

 

腐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其次,还需要考虑村干部的“待遇”问题。村干部工资低、工作繁重,且没

 

有编制,享受不到公务员的养老医疗等待遇,晋升机会也十分渺茫,物质待

 

遇和精神待遇都“不沾边”。但村干部也是人,也需要吃饭穿衣、考虑家

 

庭,不可能“饿着肚皮”开展工作。要让村干部有干头、有奔头,一是要建

 

立健全村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要给予村干部合理的经济保障,这样才

 

能让村干部安心工作,不去想“歪门邪道”。


故而,只有内外兼修、多管齐下,才能让村官们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彻底根除农村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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